1151我时常遇到一些医务管理的初学者或者是刚到医务管理部门工作的领导询问:限制类医疗技术是什么?这事说来话长,但是有据可循,既有历史渊源,也是一脉相承。今天我们就来好好聊一聊限制类医疗技术的“前世今生”。
首先是前世部分。2009年《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办法》在我国卫生部横空出世,开启了我国规范化管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先河。当时是把医疗技术分为三类进行管理的。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是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技术。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的医疗技术:(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二)高风险;(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卫生部负责第三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由卫生部制定、公布,并根据临床应用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当时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有:异基因干细胞移植技术、同种器官移植技术、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基因芯片诊断和治疗技术等多个项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辖区情况制定并公布,报卫生部备案。2010年广西发布的首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有:心血管介入诊疗技术、脑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和妇科内镜手术等15项。当时施行的是准入制度。
第二是承前启后部分。2015年是承前启后的一年,是脱胎换骨的一年,医疗技术管理的理念和方式就此转换。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卫生行政部门也跟进取消了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此时,行政部门由卫生部变更为卫生计生委,第三类医疗技术表述调整为国家级限制类医疗技术,第二类医疗技术表述调整为省级限制类医疗技术,其关键核心内容(技术目录)基本保持一致。例如,器官移植技术既是原来的第三类医疗技术也是后面的国家级限制类医疗技术;在广西,心血管介入诊疗技术既是原来的第二类医疗技术,也是后来的自治区级限制类医疗技术。变化比较大的是由行政许可准入的管理方式变革为备案方式,给医疗机构较大的自主管理权限和责任。行政许可准入方式时期,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同意准入后医疗机构才可以开展首例,管理成本较大,效率也低;变成备案方式后,由医疗机构成立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专门组织(即管理委员会)召集评估论证并决定同意开展后,应在开展首例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是今生部分。2018年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年,当年国家卫生行政部门修订更新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推动医疗技术管理迈上新台阶。此时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已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变更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办法》应运而生,并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2019年版)》。在广西,从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至省级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这十年来,心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一直都在两个技术目录的首位。2022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国家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2022年版)》,其中附有对应的疾病诊断、细致的手术操作编码,以及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和质量控制指标。细致的手术名称和操作编码一经明确,此前模糊的管理范围便清晰起来,医疗机构对医疗技术的管理也步入了精细化管控的时代。2022年初,广西也启用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信息化监管平台,迈入了无纸化、流程化、现代化管控时代。得益于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复评审等因素的推动,限制类医疗技术的管理和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并延续至今。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