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小丽  单位: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天府院区)门诊部)  发布时间: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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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是人体免疫系统对抗病原体的正常生理反应,当体温超过38.5℃时,需采取科学降温措施缓解不适。临床中常有家长或患者疑问:“同时使用退热贴与退烧药,是否能实现‘双重降温’,让效果更显著?”本文结合医学原理与临床指南,从作用机制、联合使用的合理性、科学降温建议三方面展开分析,为大众提供专业参考。

退热贴与退烧药:降温原理截然不同

退热贴与退烧药的核心区别在于作用机制和降温靶点,二者并无“协同增强”的生理基础,具体差异如下:

1.退热贴:物理降温,仅作用于局部皮肤

退热贴的主要成分是高分子凝胶,其降温原理是通过凝胶中的水分蒸发,带走皮肤表面热量,属于“物理降温”范畴。这种降温仅局限于贴敷部位(如额头)的皮肤表层,无法影响人体核心体温(如腋下、口腔、直肠温度),也不能调节下丘脑的体温调节中枢——而核心体温才是判断发热是否缓解的关键指标。

2.退烧药:药物干预,调节核心体温

目前临床推荐的退烧药(如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属于“化学降温”,其作用靶点是人体下丘脑的体温调节中枢。药物通过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减少致热因子对体温中枢的刺激,将异常升高的“体温调定点”恢复至正常水平(约37℃),进而通过出汗、血管扩张等生理反应,使核心体温逐步下降。

退烧药的优势是能直接降低核心体温,缓解发热伴随的头痛、肌肉酸痛等不适,是临床公认的有效退热手段,但需严格按照年龄、体重控制剂量,避免过量风险。

“双重降温”无额外获益,反而可能掩盖病情

从医学角度来看,同时使用退热贴与退烧药,不仅无法实现“1+1>2”的降温效果,还可能带来潜在问题:

无额外退热效果:如前所述,退热贴仅作用于皮肤表层,退烧药针对核心体温,二者作用路径完全独立,不存在“协同增强”机制。临床研究表明,单独使用退烧药已能有效控制核心体温,叠加退热贴后,核心体温下降幅度、退热持续时间均无显著差异。

可能干扰病情判断:部分患者或家长可能因退热贴带来的局部清凉感,误判核心体温已下降,忽视退烧药剂量不足或病情进展(如感染加重导致的持续高热)。若核心体温未得到有效控制,却因皮肤清凉感放松警惕,可能延误对病因的排查与治疗。

增加皮肤刺激风险:婴幼儿、过敏体质者皮肤屏障较弱,退热贴中的凝胶成分可能引发局部皮肤发红、瘙痒、过敏等问题,尤其在发热期间皮肤敏感度升高时,风险更高。

科学降温的3个核心原则 

1.优先选择退烧药,严格遵医嘱用药

当核心体温≥38.5℃,或因发热出现明显头痛、乏力、食欲减退时,优先使用对乙酰氨基酚(适用于3个月以上人群)或布洛芬(适用于6个月以上人群)。需注意:

按年龄、体重计算剂量,避免过量(如对乙酰氨基酚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2g);

两种退烧药交替使用需间隔4-6小时,24小时内使用不超过4次;

用药后观察1-2小时,核心体温通常会逐渐下降0.5-1.5℃,无需追求“立即降至正常”。

2.物理降温仅作为辅助,按需使用

物理降温(如温水擦浴、减少衣物、保持室内通风)可在以下场景使用:

体温<38.5℃,无明显不适时,通过减少环境热量摄入辅助散热;

服用退烧药后,配合少量饮水、宽松衣物,帮助身体通过出汗散热(避免捂汗,以免影响散热导致体温反弹)。

退热贴可作为“缓解局部不适”的选择(如儿童额头灼热时),但需明确其无实质退热作用,不可替代退烧药。

3.持续高热需警惕,及时排查病因

若出现以下情况,需立即就医:

使用退烧药后,核心体温仍持续≥39℃超过24小时;

发热伴随精神萎靡、呼吸困难、剧烈呕吐、皮疹等症状;

婴幼儿(<3个月)体温≥38℃,老年人(≥65岁)体温≥38.5℃。

发热仅是症状,需通过血常规、C反应蛋白等检查明确病因(如病毒感染、细菌感染),针对性治疗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发热问题。

总结

退热贴与退烧药的“双重降温”并无科学依据,退烧药是控制核心体温、缓解不适的主要手段,退热贴仅能轻微改善局部皮肤感受,二者联用无额外获益。科学降温的关键是“对症选择、按需使用”,避免过度依赖物理降温或盲目叠加措施,同时关注病情变化,必要时及时就医——这才是保障健康的核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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