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2中药作为传统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医师望闻问切后根据理论选择药物组成方剂的重要一环。最后方剂的效果不仅和医师的治疗有关,中药本身的特性也非常重要,除了对药物的采摘、炮制,药物的熬制方法对方剂的效果也有重大影响。了解药物、方剂的熬制特点,可以增加方剂的疗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错误的熬药方式,也会影响药物作用的发挥,达不到理想的治疗效果。熬制方法包括器物的选择、水的选择、火候的控制、特殊药材的熬制方法以及根据方剂整体效果对熬制方法的选择。
一、器物的选择
1、砂锅:传统熬药方法是使用砂锅熬药,砂锅受热均匀,化学性质稳定,不易与药物中的成分发生化学反应,并且保温性强,是理想的熬药器具。只是熬药后需等待砂锅温度自然冷却,再进行第二次熬制,否则砂锅冷热变化太快,会影响使用寿命;
2、不锈钢锅:现代多用不锈钢锅替代砂锅熬药,因为不锈钢锅也不易与药物中的成分发生反应,且冷热变化不会对锅体造成损害,能及时进行第二次熬药;
3、避免使用铁锅、铝锅:此二类锅化学性质不稳定,会与中药中的成分起反应,影响药效。
二、水的选择:传统根据方剂需求有长流水、清浆水等的选择,但现代基本统一使用自来水,不对水有特殊要求。
三、火候的控制:一般分为文火、武火。一般熬药是大火熬开后转为小火煮20-30分钟。其他熬煮时间要求遵医嘱。
四、特殊药材的熬制方法
1、先煎类:有毒类药物(附子、乌头等),根据药量,一般需要提前半小时或以上;矿物类(如石膏)、贝壳类(如牡蛎)等,也需提前熬制20-30分钟,以利于有效成分的析出;
2、后下类:芳香且具有易挥发成分(如薄荷、砂仁等)的药物,需在关火前5-10分钟左右加入;
3、包煎类:颗粒比较细小的药物(如海金沙、葶苈子等),具有绒毛、可能刺激咽喉的药物(如旋复花、辛夷等)需以纱布包裹,以避免使汤液浑浊及刺激咽喉;
4、另煎及烊化:此类主要针对贵重药物,例如人参,一般则单独煎煮,再加入到方剂中;胶类药物(如阿胶、鹿角胶等)、糖类(如饴糖等)则是在汤药熬好后,再将此类药物加入熬好的汤剂中待其溶解;
5、冲服:贵重药物(如川贝粉、沉香粉等)、鲜药汁(如生地汁、白茅根汁等)可加入熬好的药液内直接服用。
五、方剂整体效果对熬制的选择
将药物按照“君、臣、佐、使”的配伍原则,根据病情组成的复方即是方剂,为体现方剂的特定治疗效果,医生有时会根据病情,通过改变药物的煎煮方式来调整其功用方向。药物具有四气五味的特性,医生会根据期望的治疗效果,选择利用药物的“气”或“味”。例如藿香,一般后下取其芳香燥湿的效果,久煎则芳香味不足,但久煎可取其味辛,通达气机的效果会更好。再如小柴胡汤中的生姜,小柴胡汤作为和解剂,熬煮时间比其他方剂更长,还要求去渣再煎,如此久煎后,生姜主要体现的便是辛味的作用,即“辛甘发散为阳”。但此种熬制法,一般需遵医嘱。
六、其它
1、药材预处理:过去药材若处理不干净则一般需清水冲洗,但现在中药材由药厂统一采购、处理、包装,出厂的中药饮片大小均匀,也很干净,可直接加水熬煮。熬煮前药物需浸泡20-30分钟,浸泡水需用冷水,不能用热水,水量以超出药材3-4cm为宜,若有吸水较多的药物(如荷叶、苏叶等),可适当多放水。
2、煎煮次数及保存:药物一般熬2次,煎煮时只需将水熬开控制火候即可,不需要不停的搅拌药物,若熬煮中发觉水量不够,不可加冷水,应加开水补充,熬好后要及时将药液滤出放在其他容器,以避免温度下降后,药物成分发生变化。将熬出的药液混合后再分次服用,若一些补益类药物为主的方剂,可煎熬3次。熬煮时药物若不小心焦糊,则需立即倒掉,不可服用。混合熬好的药液冬日可密封常温保存,其他季节可放冰箱保存,但最长保存时间最好不要超过两天,避免变质。并且熬好的药液,无论任何季节,再次服用时,必须重新加热煮沸,待温度适宜后服用。特殊服法如冷服则需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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