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韦雪  单位:百色市第二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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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精神疾病治疗中,药物分类影响用药安全。石杉碱甲片常用于改善认知,但其是否属于精神药物常引发困惑。混淆分类可能导致用药和管理不当。

先明确:什么是“精神药物”?

医学层面的“精神药物”定义:精神药物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直接调节精神活动,通过影响神经递质改善精神障碍症状。

我国药品管理层面的“精神药物”分类:第一类精神药品成瘾性强、应用范围窄,如哌甲酯和氯胺酮,需专用处方限量使用。第二类成瘾性较弱,如地西泮和佐匹克隆,需处方及患者信息登记。两类均用于精神障碍治疗且需特殊管理,区别于普通药物。

石杉碱甲片的药物定位:它不属于“精神药物”

作用机制:石杉碱甲通过抑制乙酰胆碱酯酶的活性,减少大脑中乙酰胆碱的分解,提高突触间隙中乙酰胆碱的浓度;乙酰胆碱是中枢神经系统中负责“学习、记忆、注意力”等认知功能的关键神经递质,其水平下降会导致认知减退(如记忆力下降、反应变慢);与精神药物不同,石杉碱甲片不直接改变情绪、思维或行为,仅针对“认知功能”发挥改善作用,无调节精神活动的功效。

适应症:主要用于治疗良性记忆障碍:如中老年人因年龄增长出现的记忆力下降(如经常忘记近期事件、丢三落四),可改善记忆保存和提取能力;辅助治疗阿尔茨海默病:作为阿尔茨海默病的对症治疗药物,可缓解患者的认知功能减退症状(如记忆力严重下降、定向力障碍),但无法治愈疾病,也不改善患者可能伴随的精神症状(如幻觉、妄想);不用于任何精神障碍:对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焦虑症等精神疾病无治疗作用,若精神障碍患者合并认知减退,需在医生指导下联合使用精神药物与石杉碱甲片,二者不可混淆。

药品管理:无需特殊处方:医生开具普通处方即可,无需使用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也无需像第二类精神药品那样登记患者身份证信息;购买与储存无特殊限制:患者凭处方在普通药店即可购买,储存时无需特殊保管(如专柜上锁),与其他普通处方药管理一致;无成瘾性风险:精神药物(尤其是镇静催眠类)可能存在成瘾性,而石杉碱甲片无成瘾性,长期使用也不会导致药物依赖,进一步区别于精神药物。

石杉碱甲片的正确使用:避免因分类误解导致用药错误

1.适用人群

适合人群:中老年人良性记忆障碍患者、阿尔茨海默病轻中度患者、其他原因(如脑血管病)导致的认知功能减退患者;禁忌人群:对石杉碱甲或成分过敏者禁用;严重心动过缓、低血压患者禁用;癫痫患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用法用量

常规剂量:成人常用剂量为每次0.1mg—0.2mg(具体需根据药品规格调整,常见规格为0.05mg/片、0.1mg/片),每日2次,早晚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刺激。

剂量调整:

老年患者:初始剂量从每次0.1mg、每日1次开始,若耐受性良好(无明显头晕、恶心),1—2周后增至每日2次,避免因身体机能减退导致不良反应;阿尔茨海默病患者:根据认知改善情况(如MMSE量表评分)调整,最大剂量不超过每日0.4mg,过量可能导致胆碱能反应加重(如流涎、腹痛)。

3.不良反应

常见轻微不良反应:恶心、腹胀、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头晕、乏力、视物模糊等,通常在用药1—2周后身体适应,症状自行缓解,无需停药;少见严重不良反应:严重心动过缓、支气管痉挛(尤其哮喘患者),若出现需立即停药并就医,医生可能给予抗胆碱能药物(如阿托品)缓解症状;与精神药物不良反应的区别:精神药物可能导致体重增加、血糖升高、嗜睡等,而石杉碱甲片无此类反应,二者联用时需分别监测不同不良反应。

总之,正确使用石杉碱甲片需明确适用人群和剂量,区分其与精神药物的不良反应,避免替代治疗和健康人滥用等误区。认知改善药物与精神药物均需遵医嘱使用,尤其对合并认知障碍的精神疾病患者,应严格区分药物功能,确保治疗安全有效,防范用药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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