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玉娜  单位: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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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不少人患病后总觉得“输液好得快”,感冒发烧、咳嗽咽痛等常见病症也主动要求输液,甚至将输液奉为“快速治病”的捷径。但作为临床药师,必须明确提醒:输液并非万能的“加速疗法”,其使用有严格的医学指征,盲目选择反而会给身体埋下健康隐患。澄清这一认知误区,先从理解输液与口服给药的本质区别开始。

从给药原理来看,输液是通过静脉穿刺将药物直接注入血液循环,而口服药物需经胃肠道吸收后才能进入血液发挥作用。单从药物起效速度上看,输液确实有优势,但“起效快”不等于“好得快”,更不等于“更有效”。治疗效果的核心取决于药物是否对症、身体对药物的反应以及病情本身的发展规律,而非给药方式。对于多数常见疾病,口服药物经过规范吸收后,完全能达到与输液相当的治疗效果。

更关键的是,输液作为一种侵入性治疗方式,存在诸多口服给药不具备的风险。首先是过敏反应的风险更高,药物直接入血会让过敏反应快速发作,且症状往往更剧烈,轻则皮肤瘙痒、起红疹,重则引发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抢救不及时可能危及生命。其次,输液会直接刺激血管,长期或频繁输液可能损伤血管内膜,诱发静脉炎,表现为输液部位红肿热痛,严重时还可能形成静脉血栓。此外,输液过程若无菌操作不到位,可能导致细菌进入血液循环,引发全身性感染,甚至诱发败血症等严重并发症。同时,药物直接入血会短时间内使血液中药物浓度骤升,大幅加重肝肾功能负担,长期或过量输液可能导致肝肾功能损伤。

临床中,输液有明确的适用范围,绝非普通病症的首选。仅在以下特殊情况下,医生才会考虑使用输液:一是无法口服药物的情况,比如患者昏迷、存在严重胃肠道疾病导致吸收障碍,或多次服药后呕吐无法耐受口服;二是病情危重需要快速纠正身体状态的情况,如严重脱水、失血性休克、严重感染等,此时需通过输液快速补充水分、电解质,或让药物迅速达到有效浓度;三是部分特殊药物的给药要求,这类药物无法经胃肠道吸收,或口服后会被胃酸破坏失去药效,必须通过静脉输注。

以常见的流感治疗为例,很多人认为静脉输注抗病毒药物比口服更好,实则不然。对于多数非复杂性流感患者,口服抗病毒药物与单次静脉输注抗病毒药物疗效相当;仅在患者存在胃肠道吸收障碍,或为危重、插管无法可靠口服的情况下,才会选择静脉输注抗病毒药物。普通感冒多由病毒引起,抗生素对病毒无效,此时输液不仅无效,还可能破坏体内菌群平衡,导致耐药菌滋生,增加后续治疗难度。

医学上早已明确““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治疗原则,这一原则的核心是在保证治疗效果的前提下,选择对身体损伤最小、最安全的给药方式。作为患者,应摒弃“输液好得快”的错误认知,理性看待不同给药方式的优劣,遵医嘱选择治疗方案。

总之,输液的核心价值在于临床急救和特殊病症治疗,而非常规疾病的“加速治愈”手段。判断一种治疗方式是否合适,关键看是否契合病情需求,而非起效快慢。科学用药、理性就医,才能在治愈疾病的同时,最大限度守护身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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