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6哮喘是儿童常见的慢性呼吸道疾病,全球约有3亿患者,我国儿童哮喘患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当孩子突发喘息、气促时,许多家长因混淆“急救药”与“控制药”导致病情延误,甚至引发严重后果。
一、药物分类:急救药“治标”,控制药“治本”
哮喘治疗药物分为两大类,其核心差异在于作用目标与治疗目标。
急救药(缓解药物)属于“治标”药物,通过快速解除支气管痉挛缓解急性症状。主要成分包括短效β2受体激动剂,如沙丁胺醇、特布他林,吸入后3至5分钟起效,维持4至6小时;短效抗胆碱能药物,如异丙托溴铵,起效稍慢但作用持久,常与短效β2受体激动剂联用;全身性激素,如泼尼松,用于中重度发作时的静脉或口服给药。
控制药(维持药物)属于“治本”药物,通过持续抗炎减少气道高反应性,降低发作频率。主要成分包括吸入性糖皮质激素,如布地奈德、丙酸氟替卡松,直接作用于气道黏膜,全身副作用小;长效β2受体激动剂,如沙美特罗、福莫特罗,需与吸入性糖皮质激素联用,不可单独使用;白三烯调节剂,如孟鲁司特,适用于过敏型哮喘或合并过敏性鼻炎的儿童;生物制剂,如奥马珠单抗,针对重度过敏性哮喘的靶向治疗。
二、核心差异:使用场景与用药逻辑
(一)急救药的使用时机
1.轻度急性发作:
吸入SABA:首选沙丁胺醇或特布他林雾化吸入,体重<20kg每次2.5mg,>20kg每次5mg,每4-6小时1次,每天不超过4次;或用沙丁胺醇气雾剂经储雾罐吸药,<6岁首次2喷,6-11岁首次4-10喷(均单次用药、间隔数分钟),随后按需调整。
使用吸入SABA时建议联合ICS。对于6岁以上的哮喘患儿,也可使用CS-福莫特罗缓解症状,SABA联合ICS能有效地降低重度急性发作的风险。
口服SABA:吸入SABA不可及或无法配合吸入疗法的年幼儿可考虑使用,包括沙丁胺醇片、特布他林片等,日服15-30min起效,维持4-6h。每日3-4次。
2.中度急性发作
有低氧血症者采用鼻导管或面罩吸氧维持血氧饱和度>0.94。
吸入药物剂量同轻度发作,第1小时每20分钟1次(最多3次),后根据病情每1-4小时重复吸入。与SABA联合吸入短效抗胆碱能药物(SAMA),如溴化异丙托溴铵,体重<20kg每次250μg,>20kg每次500μg,间隔同SABA,也可用SAMA气雾剂。
早期应用高剂量ICS有助于控制发作,2-4岁哮喘患儿急性发作雾化用高剂量ICS(如布地奈德1.0mg每日2次等)可缓解症状,临床可选雾化吸入布地奈德悬液0.5-1.0mg/次等,每6-8小时1次,症状控制不佳及时用全身糖皮质激素。
3.重度急性发作
哮喘重度发作在中度发作治疗基础上:全身糖皮质激素为一线用药,可口服泼尼松或静脉输注甲泼尼龙等。
硫酸镁有助于缓解重度急性发作症状,安全性良好。
急性发作经上述药物治疗后仍不能有效控制,可酌情考虑使用短效茶碱。
经上述治疗无效的哮喘重度发作患儿,可考虑静脉应用SABA。
(二)控制药的使用时机
控制药的使用时机是每日规律使用,无论有无症状,起效速度是需数天至数周积累疗效,作用目标是抑制气道炎症,疗程是长期维持,至少3个月以上,副作用风险是局部副作用(如鹅口疮)可控。
对于6-11岁哮喘患儿应以ICS及LTRA等抗炎药物持续维持治疗并适时调整剂量,哮喘控制不佳时优选升级为ICS-LABA方案;>12岁青春期哮喘患者,ICS-福莫特罗是维持治疗代表药物,且药物选择和方案可邀患儿共同制订。
每1-3个月评估哮喘控制情况并对治疗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如哮喘良好控制并维持1-3个月可考虑降级,逐步降至维持哮喘控制的最低剂量,直至停药观察。
三、非药物管理
1.过敏原规避
对于尘螨过敏,可使用防螨床品,每周用热水清洗被褥;宠物过敏者应避免饲养带毛动物,或使用高效空气过滤器;霉菌过敏者要保持室内湿度低于50%,及时清理发霉物品。
2.运动管理
运动前15分钟使用短效β2受体激动剂预防发作。选择游泳、慢跑等低强度运动,避免在寒冷干燥环境或花粉季节剧烈运动。
3.饮食与营养
保证每日摄入500克新鲜蔬果,补充维生素C、E及镁元素。避免食用可能诱发过敏的食物,如牛奶、鸡蛋、海鲜等,降低哮喘发作风险。
哮喘管理是长期系统工程,需要家长掌握“急救药”与“控制药”的核心差异,严格遵循科学用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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