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5碘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是合成甲状腺激素的核心原料,而甲状腺激素对机体生长发育、新陈代谢具有关键调控作用。儿童处于生长发育黄金期,孕妇需同时满足自身与胎儿营养需求,这两类人群对碘的需求显著高于普通成人,一旦碘摄入不足,将引发一系列健康问题。碘缺乏对儿童、孕妇的3大风险
(一)对胎儿及婴幼儿的不可逆发育损伤
胎儿期至出生后3岁是大脑发育关键期。孕早期胎儿甲状腺激素完全依赖于母体,此阶段孕妇碘缺乏将影响胎儿神经系统发育,对其智力造成不可逆的损伤。孕中期胎儿开始尝试自主合成,但仍需母体供应足量碘。孕中期乃至出生后整个婴幼儿期,碘缺乏会进一步加重或延续损害,使婴幼儿生长发育落后于同龄儿。严重时将增加婴幼儿克汀病的风险,其表现为智力低下、语言和听力障碍,同时可能伴身材矮小、头大、面容特殊(眼距宽、鼻梁低)等。即使未到严重程度,也可能使胎儿大脑发育不足,出生后智力水平低于正常儿童,学习能力低下,且损伤一旦发生,无法通过后续补碘逆转。
(二)影响儿童生长发育与认知功能
3岁以上儿童若长期碘缺乏导致甲状腺激素分泌不足会干扰骨骼生长、神经系统等发育:一方面导致生长迟缓,身高、体重低于同龄儿童平均水平,骨骼钙化延迟,同时甲状腺激素也参与生殖系统的发育和调节,可能导致儿童性发育延迟,如女孩月经初潮推迟、男孩第二性征出现晚等;另一方面影响大脑认知功能,表现为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下降、学习能力减弱,严重时可引发儿童甲状腺肿大(俗称“大脖子病”),影响颈部外观与甲状腺功能。
(三)增加孕妇孕期并发症风险
孕妇碘缺乏会导致自身甲状腺功能异常,诱发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减退症,进而增加孕期高血压、胎盘早剥、早产、流产等并发症发生率;同时,甲状腺激素不足会影响胎盘血液供应与营养输送,导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低出生体重儿风险升高,严重时可能引发胎儿宫内窘迫甚至死亡。
儿童、孕妇碘缺乏的针对性预防方案
(一)优先选择加碘食盐,控制每日摄入量
我国已全面推行加碘食盐,这是最经济、便捷的补碘方式。
孕妇:每日食盐摄入量控制在5克以内(符合孕期控盐要求),可满足每日230微克的碘需求(加碘食盐含碘量约20-30毫克/千克,5克食盐约含100-150微克碘,剩余部分可通过食物补充)。
儿童:1-3岁每日食盐摄入量不超过2克,4-6岁每日食盐摄入量不超过3克,7-10岁不超过4克,可满足每日60-120微克的碘需求;注意避免购买“无碘食盐”(仅适用于甲亢患者等特殊人群),食盐开封后需密封保存,避免潮解,烹饪时应在食物即将出锅前加盐,避免碘挥发流失。
(二)搭配高碘食物,丰富膳食结构
通过食物补充碘可作为加碘食盐的有效辅助,需根据人群特点选择合适食材:
孕妇:每周食用1-2次海带(每次干重5-10克)或紫菜(每次干重1-2克),避免过量(海带含碘量极高,过量可能引发甲状腺功能异常);同时可适量食用海鱼(如带鱼、黄花鱼)、海虾、乳制品,每日保证200-300毫升牛奶或30-50克豆制品,补充优质蛋白的同时摄入碘。
儿童:1岁以下婴儿以母乳或配方奶为主(母乳碘含量与母亲碘摄入相关,配方奶已强化碘),无需额外补碘;1岁以上儿童可将海带、紫菜切碎加入粥、面条中,每周1次即可,同时搭配鸡蛋、海鱼等易消化的高碘食物,避免因食材过硬影响消化吸收。
(三)定期监测碘营养状况,避免盲目补碘
孕妇:首次产检时需检测尿碘水平(正常范围为150-250微克/升),若低于150微克/升,需在医生指导下调整饮食,必要时补充碘剂(如碘化钾片),避免自行购买补碘产品;孕中期、孕晚期各复查1次,根据结果动态调整补碘方案。
儿童:每年进行1次健康体检,可通过尿碘检测判断碘营养状况(正常范围为100-199微克/升),若低于100微克/升,需增加加碘食盐与高碘食物摄入,无需常规服用碘剂,避免过量补碘引发甲状腺炎等疾病。
碘缺乏的预防需遵循“科学、适度”原则,儿童与孕妇作为特殊人群,需结合自身生理特点,通过“加碘食盐+合理膳食+定期监测”的组合方式,构建全面的碘营养保护体系。只有重视碘摄入、掌握正确补碘方法,才能有效规避碘缺乏风险,保障儿童健康成长与孕妇孕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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