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丽莉  单位:江油市第三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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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精神科病房,不少人的第一反应是“绑起来”。影视作品里精神病人被五花大绑的画面,给这门专业医疗措施贴上了“惩罚”的标签。甚至部分公众误解精神科护士“随身带电棍”,患者不听话就绑起来。这些画面并非事实,却是精神科病房最根深蒂固的“恐怖传说”之一。今天,我们就来揭开保护性约束的真相,了解它为什么是“保护”而非“束缚”。

什么是保护性约束

保护性约束,也称约束性保护,是指在精神科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为预防患者发生自伤、伤人、毁物或干扰治疗等行为,通过物理或药物手段暂时限制其行动自由的医疗保护措施。国家卫健委明确规定,这是为及时控制和制止危害行为发生或升级而对患者实施的一种保护性措施。

请注意这其中的关键词:医疗和保护。它不是酷刑,不是惩戒,而是一项发生在医疗机构内、有明确指征和操作规程的专业医疗行为。它与重症监护室里为防止术后患者无意识拔管而进行的手腕约束,本质上是同一类操作——特殊情况下限制患者活动,目的是为了保证患者安全和有效治疗。

约束并非“想用就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患者在医疗机构内发生或者将要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没有其他可替代措施的情况下,可以实施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禁止利用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惩罚精神障碍患者。

这意味着,法律不仅允许在某些情况下采取约束保护措施,同时也毫不含糊地划出违法界线。保护性约束的存在,恰恰是以制度形式约束了医护人员的权力,确保每一次约束都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必须使用约束的三种情形

既然是“最后的选择”,就必然要有一个足够严格的标准。保护性约束的实施绝非“凭心情”或“看态度”,而是基于对患者病情的客观判断。据一项针对142例住院精神障碍患者的约束原因分析显示,60%以上的约束是因为患者出现了冲动伤人或攻击行为,另外30%多则是因为兴奋躁动或拒绝治疗。

综合临床规范,目前精神科设立的保护性约束指征主要有以下三类:

1. 防止自我伤害或攻击他人。当患者出现自伤、自杀倾向或主动攻击他人等行为时,约束是最直接有效的干预手段。

2. 保证治疗和护理能够顺利进行。部分患者缺少自知力,否认自己有病,拒绝配合打针、服药甚至抢夺医疗设备,这既可能延误治疗,更危及医护安全。

3. 防止意外坠落或摔伤。伴随意识障碍、谵妄躁动的患者,常无法辨认自身所处环境和位置,极易从床上坠下导致危重伤情。

同时,启动约束的前提是必须“没有其他可替代措施”。护士通常会先用语言安抚、劝说,辅以小剂量镇静药物干预,只有当这些温和方法完全无效,且暴力行为迫在眉睫时,才依据医嘱实施约束。这绝不是“谁来医院先绑再说”。

约束不是结束,而是护理的开始

如果说普通人的想象停留在“五花大绑”的画面,那么真正的专业护理在约束下达后才刚刚开始——这意味着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体现人文关怀。

一旦对患者进行约束保护,护士必须全程在床边看护,定时检查约束部位的松紧度与皮肤状况,从未中断对患者的生理护理——包括按时三餐喂饭、协助饮水、处理大小便。同时,还有必要向患者和家属反复强调:“把你约束起来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保护你,避免你在病情失控时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解除约束的时机同样有严格的标准,只要精神症状得到了初步控制、不再具有攻击和自伤倾向,主治医师会第一时间下达解除约束的医嘱,没有“多绑一分钟”的理由。

为了持续降低保护性约束的使用率,精神科还开展了极具象征意义的行动——组织护士轮流躺在床上,亲自佩戴约束带体验几个小时,从而更真切地感受患者被约束时的身体不适与心理恐惧,并将这种同理心注入日常护理方案的改进中。这是一项靠真实体验推动的持续优化,背后折射着精神科护理界对患者尊严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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