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波  单位:泸县中医医院  发布时间: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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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时若因治疗效果、服务态度等与医疗机构产生分歧,可能引发医疗纠纷。医院医务科(部分医院称 “医疗质量管理科”)作为专门处理部门,会按规范流程推进,兼顾患者权益与医疗秩序。以下是关键流程:

纠纷接待与受理:固定初始信息

患者或家属提出异议,医务科第一时间启动接待,核心是 “快速响应、全面记录”:

专人接待,安抚情绪:安排有沟通经验的工作人员对接,倾听诉求、避免推诿,引导冷静表达,防止矛盾升级。

提交材料,登记备案: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就诊号)、纠纷详情(时间、科室、人员、争议点)、相关证据(病历、报告、缴费凭证)。工作人员核对后登记《医疗纠纷受理台账》,出具回执并告知处理时限。

初步判断,分流处理:仅涉服务态度且事实清晰的,当场协调道歉解释;涉治疗方案、医疗技术等专业问题,进入正式调查。

调查核实:还原医疗过程

受理后,医务科以 “客观、中立” 核查医疗行为合规性,核心是 “调取病历、多方核实”:

封存与调取病历:患者申请则立即与病案科协作封存病历(含纸质、电子、护理记录),双方签字确认清单;未封存的调取原件,核查诊疗是否规范(诊断依据、方案合规性、告知义务履行情况)。

约谈医护,收集说明:组织涉事医护人员,了解事件经过并要求提交《情况说明》,确认诊疗决策、沟通内容及是否存在操作漏洞。

专业评估,判断责任:涉专业技术争议,组织院内 “医疗质量专家小组” 评估是否存在过错及与损害的关联;纠纷复杂时邀请院外专家参与。

沟通协商:寻求双方共识

调查结束后组织医患沟通,核心是 “明确焦点、提出方案”:

告知调查结果:向患者说明结论,包括诊疗是否规范;若有过错,明确环节与原因。允许提问,用通俗语言解答。

提出协商方案:结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方案包括:沟通不当则协调道歉;治疗不彻底则免费提供后续检查治疗;有过错且致损害则提出补偿金额(需双方一致)。

签订协议,纠纷终结:双方无异议则签订《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明确权利义务,协议生效后纠纷终结。

协商不成?引导其他解决途径

协商无果,医务科引导合法途径,核心是 “告知选项、协助对接”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推荐向当地 “医调委” 申请,该机构免费中立,由法律、医学专家组成,调解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医务科提供联系方式并协助提交材料。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患者对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有争议,可向卫健部门申请,由医学会组织评估。医务科配合提供资料。

法律诉讼:患者起诉的,医务科协助法务准备材料,配合法院调查、庭审。

内部整改与记录归档:避免重复纠纷

无论纠纷如何解决,医务科都会后续跟进,核心是 “总结问题、完善管理”:

内部整改:发现过错(如病历不规范、告知不到位),向涉事科室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效果。

案例归档与培训:整理材料归档,将案例作为 “典型” 在全院或相关科室培训,提醒规避类似问题。

反馈患者:调解或诉讼解决的,及时告知结果,保障知情权。

关键提醒:患者参与的 3 个注意事项

及时维权:《民法典》规定医疗纠纷诉讼时效 3 年,需注意时效。

理性举证:不隐瞒、不伪造证据,否则影响结果且可能担责。

合法维权:勿用 “闹事、堵门” 等方式,违者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流程有疑问可向卫健部门投诉。

医疗纠纷处理核心是 “依法、公正、高效”,了解流程能帮助患者更好维权,促进医疗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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