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以下简称“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和医疗机构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分级
根据不良事件发生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等级。
(一)Ⅰ级事件(警告事件、警讯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包括损害程度I级)。
发生以下患者安全事件类型均按照Ⅰ级事件处理,无论该事件是否导致死亡。
1.患者自杀。2.足月婴儿的意外死亡。3.儿童被诱拐或抱错。4.输血错误(溶血反应)。5.手术或者侵入性操作发生手术患者错误、手术部位错误或者实施错误的手术操作。6.手术或者侵入性操作后,意外在患者体内遗留异物。7.由于输血或血制品,或者移植有感染性的器官或组织而导致患者感染慢性或致命性疾病。8.院感暴发。9.正常分娩孕产妇死亡。10.火灾、谋杀等事件。
(二)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差错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包括损害程度E、F、G、H级)
(三)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临近差错)——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包括损害程度B、C、D级)
(四)Ⅳ级事件(隐患事件、未遂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事实。(包括损害程度A级)
给患者造成损害的轻重程度:A级客观环境或条件可能引发不良事件(不良事件隐患);B级不良事件发生但未累及患者;C级不良事件累及到患者但没有造成伤害;D级不良事件累及到患者需要进行监测以确保患者不被伤害,或需通过干预阻止伤害发生;E级不良事件造成患者暂时性伤害并需要进行治疗或干预;F级不良事件造成患者暂时性伤害并需要住院或延长住院时间;G级不良事件造成患者永久性伤害;H级不良事件发生并导致患者需要治疗挽救生命;I级不良事件发生导致患者死亡。
报告原则
(一)Ⅰ级、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必须上报。
(二)Ⅲ级、Ⅳ级事件的报告遵循自愿性、保密性、非惩罚性和公开性的原则。
(三)自愿性:各科室及工作人员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四)保密性:报告人可通过具名或匿名报告,事件主管部门严格保密。
(五)非惩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六)公开性:安全(不良)信息和分析结果由事件主管部门在院内反馈,用于医院和科室质量与安全的持续改进。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件本身信息,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报告程序
(一)发生或者发现不良事件时,特别是对患者或员工造成伤害的不良事件,要第一时间处置,及时消除事件影响度、减少事件导致的损失,将可能造成的损害或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1.发现Ⅰ级事件,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并正确及时处理,科室负责人在72小时内组织人员讨论、分析,并将讨论意见在48小时内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质控科,质控科上报分管院领导。2.对于Ⅱ-Ⅳ级不良事件,科室按要求上报到相应职能部门处置,每季度组织人员讨论、分析并加以改进。
(二)报告方式及时限要求。1.当事人或其他发现人员登录OA系统填写相应的《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至相关的职能部门。2.发生或发现Ⅰ级事件和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紧急事件先电话上报相关职能部门,48小时内补报《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夜间或节假日统一上报医院总值班人员,由总值班人员上报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人。3.发生或发现Ⅱ级、Ⅲ级、Ⅳ级事件,在一周内完成上报。4.医学生、进修生发生或发现相关不良事件须立即报告带教老师,由带教老师按照要求上报。
(三)各类不良事件分别上报至相应主管部门。1.医务部:与医疗相关的不良事件以及综合协调与医疗相关的全院各科不良事件。2.护理部:与护理相关的不良事件。3.药学部:药物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及与药物临床试验等相关的不良事件。4.输血科:输血相关不良事件。5.感控科:与医院感染、针刺伤等职业暴露相关的不良事件。6.医学装备部:与医疗设备、器械、耗材相关的不良事件。7.信息管理中心:与信息系统相关的不良事件。8.后勤保障部:后勤管理范围内的不良事件。9.保卫科:火灾事故、治安事件等管理范围内的不良事件。
(四)如不良事件涉及2个或2个以上部门,由质控科进行协调,明确主要负责部门与协办部门,必要时召开部门间联席会议。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流程见附件。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