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血栓形成是多种心血管疾病的一个共同病理基础,患者病情严重时容易引发心肌梗死、脑卒中或肺栓塞等不良事件,对生命安全构成威胁。抗栓药物对于血栓防治有重要意义,但不同类型的血栓,在抗栓策略及用药方面也有一定差异。以抗磷脂综合征(APS)患者为例,最突出的表现为血管性血栓形成。静脉栓塞在APS中更常见,其危险性极高,抗栓治疗也应更加谨慎。在抗栓治疗期间还需要充分考虑出血风险,对患者的情况做出综合评估,在权衡出血风险与抗栓治疗的获益后制定方案。接下来,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常见抗栓药物的选择原则,希望可以帮助大家了解抗栓治疗。
抗栓药物的分类
抗栓药物主要分为三类:
1.抗血小板药物:代表性药物为阿司匹林、氯吡格雷,主要是用于动脉血栓的防治,比如冠心病、缺血性脑卒中等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
2.抗凝药物:常见药物有华法林、利伐沙班以及胃肠外抗凝药物肝素、低分子肝素、磺达肝癸钠等,主要用于深静脉血栓、肺栓塞等防治。
3.溶栓药物:常用药物有尿激酶、阿替普酶、瑞替普酶等,在急性血栓的快速溶解中有重要作用,通常用于急性心肌梗死、高危肺栓塞患者及急性缺血性卒中的溶栓治疗。
对于不同的血栓类型,需为患者选择不同的药物进行治疗,动脉血栓是以抗血小板为主,静脉血栓则是以抗凝为主,二者之间有本质上的区别。
抗磷脂综合征合并肺栓塞的特殊性
抗磷脂综合征是一种以反复血管性血栓事件、复发性自然流产、血小板减少等为主要临床表现,伴抗磷脂抗体持续中、高滴度阳性的自身免疫病,以静脉血栓更为常见,常见部位为下肢深静脉血栓,亦可见肺栓塞。此类患者的抗栓治疗要注意以下几点:
1.长期抗凝很关键:APS相关血栓具有较高的复发风险,患者一般需长期甚至是终身接受抗凝治疗。
2.华法林是首选:虽然利伐沙班等新型口服抗凝药的使用更加方便,无需常规监测,但华法林在APS患者中的效果更加值得期待。
3.INR需严格监测:在为患者使用华法林时,国际标准化比值(INR)需维持在2.0~3.0;对于一些合并机械心脏瓣膜置换者,如,球笼式、倾斜盘式机械心脏瓣膜(任一位置)、所有二尖瓣/三尖瓣位置机械心脏瓣膜,或若在国际标准化比值(INR)维持在目标范围且治疗窗内时间(TTR,通常定义为 > 60%)充足的情况下仍发生严重血栓栓塞事件,或新一代主动脉机械心脏瓣膜者,国际标准化比值(INR)需维持在2.5~3.5。
抗磷脂综合征相关肺栓塞,如何“对症”治
依据肺栓塞患者的危险程度可以分为低危、中低危、中高危、高危4种类型,不同类型的治疗方案也有所不同,通常如下:
1.低危肺栓塞(PE)
此类患者的生命体征平稳,血流动力学稳定,不存在影像学证据的右心功能不全和心脏生物学标志物升高,治疗关键的就是予以患者长期抗凝,防止复发。对于低危肺栓塞急性期的患者,初始一般选用低分子肝素、磺达肝癸钠。急性期后选择华法林长期抗凝,推荐与胃肠外抗凝药物至少重叠5 d,根据国际标准化比值(INR)调整华法林剂量,INR目标范围2.0~3.0,直至国际标准化比值(INR)连续两次在目标范围内方可停用胃肠外抗凝药物,如低分子肝素等。通常情况下,需终身服用华法林进行抗凝治疗。
2.中低危肺栓塞(PE)
这一类患者的血流动力学稳定,存在影像学证据的右心功能不全或心脏生物学标志物升高,因此防止病情进一步恶化是治疗重点,该类患者宜尽早启动抗凝,初始抗凝治疗推荐选用低分子肝素、磺达肝癸钠。后续选择华法林长期抗凝,推荐与胃肠外抗凝药物至少重叠5 d,根据INR调整华法林剂量,INR目标值为 2.0~3.0,连续2次INR达标后停用胃肠外抗凝。
3.中高危肺栓塞(PE)
这一类患者的血流动力学稳定,但存在影像学证据的右心功能不全和心脏生物学标志物升高,虽然未达到休克程度,但是病情恶化风险相对较高,防止病情进展是治疗的关键。急性中高危PE,建议先给予抗凝治疗,抗凝药物选择同前(中低危肺栓塞),但有恶化风险的中高危PE患者,推荐首选普通肝素进行初始抗凝治疗,以便于及时转换到溶栓治疗。
对于中高危肺栓塞患者,应该密切观察病情变化,一旦出现以下情况应考虑临床恶化:低血压、休克;或尚未进展至低血压、休克,但出现心肺功能恶化,如症状加重、生命体征恶化、组织缺氧、严重低氧血症、心脏生物学标志物升高等,在这些情况下,且无溶栓禁忌,建议给予补救性溶栓治疗。溶栓药物可选择尿激酶、阿替普酶等。(注:溶栓时间窗越短越好,最好在起病48小时内,最长不宜超过2周,存在血栓动态形成除外。)溶栓治疗结束后,应每 2~4小时测定1次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当APTT降低到正常值的2倍时,则开始规范的抗凝治疗。
4.高危肺栓塞(PE)
这一类患者可能血流动力学不稳定为主要表现,包括心脏骤停、梗阻性休克、持续性低血压状态,其中持续性低血压状态指体循环收缩压<90 mmHg,或较基础值下降幅度≥40mmHg,持续15min以上。对这类患者,挽救生命、改善灌注是治疗的关键。高危肺栓塞患者应尽早启动抗凝治疗,首选静脉泵入普通肝素,以便及时转为溶栓治疗。若患者不存在禁忌证,推荐首选系统性溶栓治疗。溶栓药物包括尿激酶、阿替普酶等,可以将血栓快速溶解,从而快速恢复肺组织的血流灌注,有助于改善血流动力学状态,降低死亡率和复发率。溶栓治疗结束后,应每 2~4 小时测定1次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当APTT降低到正常值的2倍时,则开始规范的抗凝治疗。急性期后,转口服华法林抗凝治疗,启动华法林具体方案同前(低危)。高危肺栓塞患者在用药期间应该密切监测病情变化、INR值,遵医嘱结合实际情况调整治疗方案。
个体化用药原则
关于抗栓药物的使用要避免盲目,应考虑到患者实际病情及身体条件等,遵循个体化用药原则:
根据血栓类型选择:动脉血栓应选用抗血小板药,静脉血栓应该选用抗凝药。
考虑合并疾病:对于肾功能不全者,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对于出血高风险者,需综合评估、权衡利弊。
特殊人群用药:比如妊娠期抗磷脂综合征者,一般会选择低分子肝素,而不是选用华法林,这是因为华法林可能会影响胎儿发育。
总而言之,抗栓药物的选择一定要做到“对症下药”,不同血栓类型、不同病因的用药策略也有所不同;比如APS相关肺栓塞患者,一般都需长期抗凝,华法林仍是主要选择的药物,且需要严格监测INR并动态评估出血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