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良反应与安全用药科普

药品不良反应与安全用药科普
作者:潘维东   单位:成都高新区肖家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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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医学中,药物治疗是面对、控制、治疗疾病的有力手段之一,但是药物的应用本身属于双刃剑,它既会发挥改善疾病症状的治疗作用,也可能带来一些不符合人们期待的副作用,一些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甚至会引发其他疾病,而要想降低这种风险,要做的就是具备识别、应对这些药品不良反应的能力,掌握安全用药的知识才能在用药治疗的同时降低用药风险。

药品常见不良反应

不同药物的不良反应也各不相同,不过虽然表现多样、程度不一,但其中也具有一定基础规律和限定范围。提及药物的副作用,一般是指药物在正常用法用量的基础上出现了一些与药物本身药理作用相关,但属于治疗目的以外的作用,这些副作用一般症状较为轻微,属于短时间内可自行消失的一过性反应,例如感冒药的嗜睡反应。关于药物的毒性反应,一般是指因为用药导致对身体产生较为明显或严重的功能紊乱、组织病理变化,这种毒性反应通常与用药剂量、用药时间以及个体耐受情况有关,例如过量使用药物所导致的肝损伤,就是最为常见的毒性反应之一。

过敏反应也可称为变态反应,具体是指药物在体内代谢的产物作为抗原刺激人体而出现的不正常免疫反应,这一反应的发生与用药剂量没有相关性,主要与患者个体有关,通常发生于过敏体质人群中,轻度的过敏反应常表现为皮疹、局部瘙痒等,严重者可能出现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休克等严重危及生命的症状。

后遗效应是指停药以后,血药浓度已经降至最低时,仍然残存的药理效应,例如服用安眠药以后,第二天早晨仍然感到明显困倦、乏力。特异性反应则与药物的药理作用无关,是由患者自身的遗传缺陷所致,例如患者自身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就可能在服用磺胺类药物以后出现溶血反应。另外还有一些特殊的毒性反应,例如药物在妊娠期使用可能存在的致畸风险,一些药物的致癌风险,或者致突变风险。

识别不良反应

药物的不良反应并不是都需要等到出现严重问题时才能发现,如果在日常生活中用药之后,出现一些异常表现、症状先兆,也可以怀疑、警惕不良反应的存在,从而早期发现,避免出现严重后果后再进行干预。

皮肤黏膜上的早期征兆十分常见,例如皮疹、瘙痒、红斑、口腔溃疡以及黄疸,这些症状往往与过敏反应有关,黄疸则与肝功能损害有关。消化系统症状是口服药物非常多见的不良反应类型,例如恶心呕吐、腹泻、便秘以及食欲不振。神经系统症状中,多见头晕头痛、嗜睡、失眠以及肢体麻木等症状。在全身性反应中,发热较为常见,除此以外还有寒战、水肿、呼吸困难、心悸等。

要注意的是,上述各种先兆反应通常与用药时间存在关联性,例如速发型的过敏反应,可以在给药以后立即出现,一些蓄积性的毒性反应则可在用药以后的较长时间出现,例如一些肝肾功能损害甚至可以在用药数周、数月以后出现。

安全用药的核心原则

要想安全用药,首要原则就是严格按照医嘱用药,绝不自行调整,不论是增减剂量还是随意停药、擅自合并用药,都会增加不良反应风险。第二要点就在于药品说明书,所有药物当中都会放置药品说明书,在用药之前认真阅读说明书,了解该药物存在的不良反应、用药禁忌、用药注意事项、药物相互作用,就能够更充分地了解药物风险,从而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的可能性,或者及早发现异常症状。

对于用药,所有人都应该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少用的基础原则,以减少不必要的用药,从源头降低不良反应风险。其次在用药方式的选择中,应当遵循能口服就不注射,能肌肉注射就不静脉注射的原则,静脉给药起效更快,但是也更容易发生不良反应,在各种用药方式中,口服给药的安全性相对较高,但整体来说还是应当根据医生诊治建议,选择最为合适的用药途径。

结束语

由此可见,在药品的不良反应问题中,人们需要意识到这是药物本身的固有属性,能够尽量降低风险,但其风险始终存在,任何药物都可能有不良反应,所以也不能因为害怕不良反应而拒绝治疗,严格按照医嘱规定安全用药才是正确的应对态度。

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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