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饭”不能吃

这些“饭”不能吃
作者:罗重荣   单位:贺州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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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吃饭”指的是什么?

在党纪政纪中,“吃饭”通常指的是利用公款或职务便利,接受、安排或提供饮食款待。这类行为往往被包装成“请客”“聚餐”“商务招待”,但实质上属于公款吃喝、违规接待、违规吃喝等范畴。违规吃喝被群众称为“舌尖上的腐败”,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那么,我们一起看看什么“饭”不能吃?

1.相互间的“饭”不能吃。领导干部之间相互吃请、相互请托办事、说情打招呼;工作餐后违规组织接受“二场”宴请等问题。

2.“公函”的“饭”不能吃。通过虚列接待单位、人员或虚报人数等方式伪造公函支付的“饭”;到下级单位开具空白公函、虚假公函等支付的“饭”。

3.食堂的“饭”不能吃。单位内部食堂配备高档食材及酒水;以公务等名义在食堂公款宴请朋友、亲属的“饭”。

4.老板的“饭”不能吃。私营企业主等管理和服务对象请的“饭”;利用职权影响在单位内部食堂、私人会所宴请的“饭”。

5.下级的“饭”不能吃。本应由自身承担的却由下级支付的“饭”;到基层督查或者调研过程中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的“饭”;在基层不按规定交纳伙食费的“饭”。

6.“一桌餐”的“饭”不能吃。只供一桌客人用餐,隐藏在高档小区、烟酒专卖店、茶楼等场所的称为“一桌餐”不能吃。

7.此外,以下的“饭”也不能吃。私设“小金库”支付的“饭”;以办公用品、会议或培训费用等虚假名义支付的“饭”;以民俗习惯等为由吃“饭”,打着庆祝传统节日的幌子吃“饭”;不符合上述规定吃“饭”、喝“酒”,酒后滋事、饮酒致死等问题。

二、违规“吃饭”的根源是什么?

一杯酒、一顿饭、一件小礼品,看似无关大节,实则背后隐藏着谋事、谋利、谋权的影子,关系着党的作风和形象。“送礼、请客、聚餐”长期被视为人情往来、关系维护的常规手段,形成了“酒局”“牌局”等社交惯例。少数单位仍存在“一函多吃”“空白公函”“虚假公函”等问题,加上监督机制不完善、内部控制薄弱等。

三、不能“吃饭”的依据是什么?

中央八项规定(2012年)首次把“一顿饭、一杯酒”列为重点治理对象。此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进一步细化了接待标准、费用上限、审批流程及禁令等,要求坚持节俭、公开、透明。

四、常见违规情形

  1.案例一:某单位主要领导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对本单位驻村工作队员发放伙食补贴。其利用职务影响力,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虚假名义发放餐费。给予责任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案例二:某学校校长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私设“小金库”,并用“小金库”的资金支付违规吃喝费用。给予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3.案例三:某市、县有关党员干部违规聚餐饮酒。领导干部之间违规相互吃请、搞“小圈子”,以民俗习惯等为由“吃饭”。给予责任人撤职及降级等处理。

4.案例四:某乡镇党政班子全体成员和有关党员干部违规聚餐饮酒。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聚餐饮酒、饮酒致死。给予相关责任人降级、开除、政务撤职等处理。

五、 防范与整改措施

1.建章立制。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费用上限、审批流程、报销凭证要求等。

2.预算控制。将接待费用列入年度预算,实行预算内控制,超预算必须报批。

3.加强教育。开展一系列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使干部职工“过紧日子”的意识不断增强。

4.风险防控。每年开展一次廉政风险点排查和一次廉洁核查,制定防控措施。

5.监督检查。纪检部门定期抽查公务接待执行情况,必要时利用大数据监测异常消费。

6.执纪问责。对违纪违规者进行问责处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六、 结语

从廉政角度看,“吃饭”不只是一次普通的聚餐,它可能隐藏权力寻租、资源浪费和道德滑坡。每一位干部都应把节俭、透明、依法作为日常行为准则,让“吃饭”真正回归到普通百姓的生活,而不是权力的“调味品”。通过制度约束、案例警示和日常监督,能够有效遏制以餐饮为载体的腐败风险,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党和政府始终坚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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