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儿童运动功能障碍是指因发育异常、神经损伤、肌肉骨骼病变或遗传因素等导致的运动能力受限,表现为动作协调性、力量或灵活性不足。治疗过程中需要科学的康复评定,以促进尽早康复,促进健康。
儿童运动功能障碍原因
1.脑部损伤:可能由于出生时缺氧、早产、外伤等引起。可通过康复训练来改善运动功能,如物理治疗、作业治疗等。
2.神经系统疾病:如脑瘫、脊髓灰质炎等。需要根据具体疾病进行针对性治疗,同时配合康复训练。
3.遗传因素:某些遗传疾病可能影响神经系统发育,导致运动障碍。治疗方法因疾病而异,一般包括药物治疗和康复训练。
4.营养不良:缺乏某些营养素,如维生素D、钙等,可能影响肌肉和骨骼发育,导致运动障碍。应保证孩子饮食均衡,补充必要的营养素。
5.感染:某些感染性疾病,如脑炎,可能影响神经系统功能,导致运动障碍。需要及时治疗感染,并进行康复训练。
儿童运动功能障碍康复评定
1一。般状况评定
对于儿童运动功能障碍的一般评定主要从病史、心肺、腹部的检查、营养状态、身高、体重、头围等方面的测量来进行判定。一般来说,高危病史有助于对儿童运动功能障碍的诊断和判定。一般状况的评定可以看出患儿与同龄小儿的发育差异程度和发育滞后时间,以及是否存在挛缩、畸形等情况。通过一般状况的判定来发现儿童的运动功能障碍,对于日后的康复治疗具有重要作用。
2.运动发育的评定
对于儿童运动发育的评定是最重要的一项评定内容,主要通过对上肢运动的年龄评定、躯干运动年龄的评定和下肢运动年龄的评定来完成。一般而言,正常儿童的运动和姿势发育遵循一定的时间顺序,如儿童在2-3个月时开始卧位抬头,4-5个月时开始主动伸手触摸东西,也可以双手分别玩玩具,7-8个月时能够进行单手或双手支撑坐起,9-10个月时开始爬行,到1岁时能够独立站立,1岁到1岁半时能够独立行走,2岁时开始跑,3岁时开始学骑三轮车,4岁时能够爬梯子等。然而患有儿童运动功能障碍的儿童却不能在合适的年龄段进行正常的活动。
3.肌力评定
对不同年龄阶段的患儿,肌力评定的要求不尽相同。发育前期,患儿主动运动较少,对其进行肌力评定,其治疗意义不大。但当患儿会坐、爬,甚至会站、走路后对其进行肌力评定则有重要的实用价值。由于患儿较难配合,姿势、体位较难保持固定,特别是肌张力较高的患儿,MMT(徒手肌力检查)难以准确判定肌力,故肌张力异常时肌力评定意义不大。对于年龄相对较大且能配合的患儿可采用Lovett分级进行肌力评估。
4.肌张力的评定
肌张力评定主要是对肌肉和肌群持续的紧张状态进行评估。正常情况下,肌张力的变化是有限度的,否则人体就丧失了运动的可能性。患儿由于反应过激或过迟而表现出肌张力过高或过低的状态。这便决定了对患儿肌张力评估的重要性。肌张力的异常又对关节活动度发生影响,肌张力增高时,对关节活动产生较大的抵抗感,肢体摆动幅度小,关节伸屈受限;反之,肌张力降低时,活动关节无抵抗,肢体摆动幅度大,关节屈伸过度。此外,可通过检测关节活动度,间接了解肌张力的情况。
5.关节活动度的评定
关节活动度(范围)是指关节向各个方向所能活动的幅度。如果是患儿自己活动所达到的范围称为主动关节活动范围;如果是由检查者活动患儿的关节所达到的范围则称为被动关节活动范围。关节活动度的测量用量角器进行。运动功能障碍患儿肌肉易发生挛缩,出现关节变形,变形后造成肢体的形态变化,因此要注意测量肢体的长度及肢体的周长。
6.协调功能的评定
协调功能的评定主要是对患儿的协调能力和精细功能动作所做的评定,以了解他们的四肢协调活动能力和手指的基本功能情况。较常用的方法有指鼻试验、对指试验、轮替动作等。通过步态分析显示异常的性质和程度,为进行行走功能评估和矫正提供必要的依据。
对于儿童运动功能障碍,如果能够在其神经系统还没有发育成熟的时候进行及早干预,使大脑中受损部位的功能通过其他途径得到代偿,这样就会使患儿在很大程度上获得治疗和康复。通过对儿童运动功能障碍评定的了解,能为运动功能障碍儿童的康复治疗提供相关依据,具有临床指导作用。